108學年度緬甸歸僑協會獎學金申請公告
本會為鼓勵同僑子女暨緬甸來台僑生努力向學,特
別設立成績優秀緬甸歸僑子女學生暨緬甸僑生獎學
金,歡迎符合資格的同僑子女學生和緬甸僑生踴躍
申請。
1.申請對象及資格
(一)凡同僑子女或緬甸來台僑生,就讀於國內
公私立大專院校(不含夜間部),公私立國、高中高
級職業學校(不含夜間部)及公私立中等補習學校(不
含夜補校)。本獎學金分為:大專院校組、高中
(職)組、國中組。
(二)學業成績合以下規定者得申請獎學金。大專
院校組:其上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。高
中(職)組:(1)就讀公立學校者其上學年度總平均
在80分以上
(2)就讀私立學校及公私立補習學校者
其上學年度總平均85分以上。
國中組:其上學年度總平均在85分以
上。
以上三組的體育成績列入乙等或七十
分以上,惟學校未授體育課程者免
附。
2.獎學金金額:大專院校組新台幣5000元、
高中(職)組新台幣4000元、
國中組新台幣3000元。
3.申請時間及地點
(一)請於109年12月1日 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
前申請表和檢附相關資料向本會申請,逾期不再受
理。註:也可用郵寄方式向本會繳交相關資料申請。
(二)本會址: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75號7樓。
(三)聯絡人:執行秘書 李惠玲小姐
電話:02-8941-7794
4.繳送資料
(一)申請表1份(附件可下載)
(二)108學年度(含操行)成績單1份(正本)
(三)體育成績列入乙等或七十分以上證明,未授
體育課程者免附體育成績證明
(四)學生證影本一份
(五)身分證 或 居留證正反面影本一份
備註:得獎同學於本會辦理「110年新春聯歡大會」
時頒發並公開表揚。
理事長 李 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