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顧「南向」僑教政策
政府在民國40年代初期,推展僑教政策鎖定「南向」,吸收南洋子弟回台灣升學,為反共大業挹注新血輪,確實是高瞻遠矚的政策;這項南向政策的推動,獲得美國國會的支持,在「美援」項目增列教育經費,對每一位回台升學至大學畢業的費用,由美援全額支應。
美國對華提供經濟援助(簡稱美援),是依據1948(民國37年)中美兩國簽訂的雙邊協定,以改善二次世界戰後中國的經濟,以期自立成長為目標,每年定期提供必要的經費;這項經援中國的經費,由美國政府每年編列預算,送交其國會審查通過之後付諸實施,國民政府於1949年播遷至台灣,美援資助對象改以促進台灣經濟發展為目標,自1951年(40年)起提供援助。
民國40年代的台灣經濟是艱困期,許多建設計畫的推動,依賴「美援」的資助,美國國會通過的經援金額,由於援助項目年年增加,每年編列預算需追加金額;諸如推動南向僑教政策,吸收僑生回台升學的教育經費,是民國43年增加的經援項目,以期滿足台灣政經發展的需求。
當年國民政府播遷到台灣,非常注重僑教政策的推廣,至於美援項目增列南向僑教政策的來由,根據瞭解內情的前輩敘述,關鍵人物是時任美國副總統尼克森;40年代初期,尼克森前往東南亞國家訪問,接見許多華僑學校校長,諸如印尼雅加達中山中學校長馬樹禮(後來出任駐日代表,中央黨部秘書長),對華僑學校運作及僑社情形,多有垂詢。
尼克森返美途中造訪台灣,晉見蔣介石總統時,陳述東南亞華人眾多,應是「反共」計畫的動能來源,可大力爭取東南亞華人加入反共陣容;允諾在美援項目內增列教育經費,協助招收南洋子弟回台升學,以期爭取東南亞華僑支持反共大業計畫,得以扎根落實推動。
依據行政院經合會(由美援會改組)秘書長李國鼎,於1965年(民國54年)年底發表的「經濟建設總論」,指稱自1951年7月至1965年6月底止,美國經援台灣的款項達15.2 億美元,包括贈款金額9.5億美元,長期貸款2.2億美元,農產品3.5億美元;其中投入農業及工礦的比重最多,達34%比重,衛生醫療及運輸的比重次之,至於經援南向僑教政策的經費佔2.59%。
當年每一所學校的運作,面臨經費短絀之苦,向政府申請經費補助,政府乃依各家學校招收僑生的名額多寡,從美援教育經費項目下提撥款項;諸如台大、政大、成大、建中、一女中及二女中等校積極招收僑生,俾能獲得美援經費擴充學校的營運資金,諸如在校園內興建僑生宿舍,解決僑生回台升學的住宿問題,此外,籌設華僑中學及僑大先修班,亦是美援款項投資的成果。
至於政府資助僑生唸書的生活補助,比照師範公費生的標準辦理,即申請就讀師範學校者,學雜費、住宿費、及伙食費(供應三餐)全部免費;就讀一般學校(不論大學或中學),可享受學雜費及住宿費全免優惠,另由教育部定期給付生活費,每個月有新台幣150元額度(50年代提高至262元),伙食內容由學生自理,依當時陽春麵每碗一元的行情,勉強可維持「溫飽度日」,每學期另給付一些服裝費及書籍費。
這就是40年代,緬甸僑生回台升學所享受的待遇,及生活費用來源的實際情形,至於美援資助每一位僑生的教育經費,教育部直接分配給各招生學校,作為該校的營運基金。
政府當年推動「南向僑教政策」,由僑務委員會主導各項事務,為照顧各校僑生的生活事務,特別成立「僑生輔導室」;僑生遇有生活困難,打報告向該室申請救助,可獲得金額50元至100元不等的補助,此外,大陸救災總會定期對緬甸僑生舉辦接濟活動,諸如發放棉被或是年節慰問金。
因緣際會,個人是美援資助南向教育政策,最後一期受惠者,上述各項公費優惠,及各種臨時救濟補助措施,確曾親自體驗,當時並不知與美援有關;進入職場投入新聞採訪工作,有緣接觸行政院美援會早期長官,翻閱當年政府相關文件,才瞭解40年代的台灣經濟情勢,是青黃不接的歲月,幸有美國的經濟援助,終能度過難關,並於廿世紀後期創造全球矚目的「經濟奇蹟」。
藉用貴刊一角,闡述當年南向僑教政策的緣由,及執行過程,分享大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