緬甸歸僑協會獎學金申請公告
本會為鼓勵同僑子女暨緬甸來台僑生努力向學,特別設立成績優秀緬甸歸僑子女 學生暨緬甸僑生獎學金,歡迎符合資格的同僑子女學生和緬甸僑生踴躍申請。
1.申請對象及資格
(一)凡同僑子女或緬甸來台僑生,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(不含夜間部),公 私立國、高中高級職業學校(不含夜間部)及公私立中等補習學校(不含夜補 校)。本獎學金分為:大專院校組、高中(職)組、國中組。
(二)學業成績合以下規定者得申請獎學金。大專院校組:其上學年度學業成績總 平均 80 分以上。高中(職)組:(1)就讀公立學校者其上學年度總平均在 80 分以上(2)就讀私立學校及公私立補習學校者其上學年度總平均 85 分以上。國 中組:其上學年度總平均在 85 分以上。以上三組的體育成績列入乙等或七十 分以上,惟學校未授體育課程者免附。
2.獎學金金額:大專院校組新台幣 5000 元、高中(職)組新台幣 4000 元、國中組新 台幣 3000 元。
3.申請時間及地點
(一)請於 111 年 11 月 18 日 起至 111 年 12 月 18 日止前申請表和檢附相關資料向 本會申請,逾期不再受理。註:也可用郵寄方式向本會繳交相關資料申請。
(二)本會址: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 75 號 7 樓。
(三)聯絡人:執行秘書 楊有雲小姐 電話:02-8941-7794
4.繳送資料
(一)申請表 1 份(本會網站最新消息公告可下載: http://mroca.ezsino.org/index.php?mod=news&action=show&cat_id=&id=374
(二)110 學年度(含操行)成績單 1 份(正本)
(三)體育成績列入乙等或七十分以上證明,未授體育課程者免附體育成績證明
(四)學生證影本一份
(五)身分證 或 居留證正反面影本一份
(六)親寫自傳乙份
備註:得獎同學於本會辦理「111 年會員大會」時頒發並公開表揚。